如果注冊的德國商標被最終駁回,申請人可以首先向OBJECTION EXAMINER提出反對,反對無效,可以向聯(lián)邦專利法院上訴。提出反對,不用另外收費。如果專利局沒有在六個月內(nèi)就反對作出答復,申請人可以提出裁定請 求,如果請求在兩個后還沒有作出,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訴。如果申請資料符合規(guī)范,不存在絕對理由,德國商標將被注冊和公告。必須注意到的是,注冊后,德 國商標獲得的只是臨時性權(quán)利,還有可能遭到基于在先權(quán)利的異議。
接到申請后,專利局先給申請發(fā)一個文號并確定申請日期(專利局收到申請的日期),然后馬上向申請人或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書。這以后,專利局將不再就收到書件寄出通知書。在確定文號和申請付費后,將對申請 注冊的商標進行正式審查。如果所申請的商標不符合要求,將通知申請人進行補正。如果補正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作出,將繼續(xù)申請程序,否則,將駁回申請。如果申請存 在以下缺陷,將以補正后的日期為申請日期:1)缺少申請人身份的信息;2)沒有商標圖樣;3)沒有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。如果沒有駁回的絕對理由,商標就能 獲得通過,完成注冊。如果有絕對理由,申請人將接到通知書,并有機會在專利局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就此陳述意見。考慮到申請人意見后,如果專利局認為仍有必要維持 駁回。將由更高一級的審查員來決定能否注冊。